水質監測就是水體質量檢測。而水體不僅包括水,而且還包括水中共存的懸浮物、底質和水生生物等。因此,水質監測及評價應該包括水相(水、水溶液)、固相(懸浮物、底質)和生物相,才能得出全面、正確的結論。
一、 水質檢測的對象和目的 1、水質監測的對象 水質監測可分為水環境現狀監測和水污染源監測對它們的監測可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A、對進入江、河、湖、庫、海洋等地表水體的污染物質及滲透到地下水中的污染物質進行經常性監測,掌握水質現狀及發展趨勢。 B、對生產過程、生活設施及其他排放源排放的各類污水進行監視性監測,為污染源管理和排污收費提供依據。 2、監測的目的: A、環境保護:判斷水體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制訂的水體質量標準,并且提供環保依據。 B、規劃計劃:對天然水進行監測,確定建廠、建區的工程方案。 C、評價水處理設施的處理效果。 D、科學研究:在水處理技術、水質監測方法等研究中,對新工藝、新方法作出評價。 E、積累資料:為水質標準的制訂和修改提供資料。 3、按照水質污染物的性質可將水體污染分為化學性污染、物理性污染和生物污染三大方面。 A、化學性污染:各種礦農企業排出的污水。污染物有無機酸、堿、鹽、無機有毒物質Hg、Pb、Cd、Cr、氟化物、氰化物、砷化物。有機有毒物質:有機農藥、多環芳烴、酚類等,耗氧物質(蛋白、脂肪、木質素等),氮磷營養物質、油類等。 B、物理性污染:懸浮物(影響水質外觀、妨礙植物光合作用等)、熱污染(提高水溫、降低溶解氧)、放射性物質。 C、生物性污染:由生活污水,特別是醫院污水、工業污水帶入的一些病原微生物,如傷寒、霍亂、細菌性痢疾、各種病毒、寄生蟲。 4、正確選擇監測分析方法是獲得準確結果的關鍵因素之一。選擇方法時遵循的原則是:靈敏度高、方法成熟、操作簡便、易于普及、抗干擾強。具體有以下三種方法: A、國家標準分析方法:是一些比較經典、準確度高的方法是環境污染糾紛仲裁方法,也是用于評價其他分析方法的基準方法。 B、統一分析方法:有些項目的監測方法尚不夠成熟,但又急需測定,因此經過研究作為統一方法推廣,在使用中積累經驗不斷完善,為上升為國家標準創造條件。 C、等效方法:與1、2類方法的靈敏度、準確度具有可比性的分析方法。 二、污水檢測方案的制訂 1、收集資料 A、水體的水文、氣候、地質和地貌資料。 B、水體沿岸城市分布、工業布局、污染源及其排污情況、城市給排水情況等。 C、水體沿岸的飲用水源分布和重點水源保護區等。 D、歷年水質監測資料。 2、監測斷面和采樣點的設置 (1)監測斷面的設置原則 應在水質、水量發生變化及水體不同用途的功能區處設置監測斷面: A、大量污水排入河流的居民區、工業區上下游; B、湖泊、水庫的主要出入口; C、飲用水源區; D、入海河流的河口處、較大支流匯合口上游和匯合后與干流混合處; (2)采樣時間和采樣頻率的確定 A、飲用水源地全年采樣監測12次,采樣時間根據具體情況選定。 B、對于較大水系干流和中、小河流,全年采樣監測次數不少于6次。采樣時間為豐水期、枯水期和平水期,每期采樣兩次。 C、流經城市或工業區,污染較重的河流,游覽水域,全年采樣監測不少于12次。采樣時間為每月一次或視具體情況選定。 (3)湖泊、水庫采樣點布設 對不同類型的湖泊、水庫應區別對待。為此,首先判斷湖、庫的河 流數量,水體的徑流量、季節變化及動態變化,沿岸污染源分布及污染物擴散與自凈規律、生態環境特點等。然后按照前面講的設置原則確定監測斷面的位置: A、在進出湖泊、水庫的河流匯合處分別設置監測斷面。 B、以各功能區(如城市和工廠的排污口、飲用水源、風景游覽 區、排灌站等)為中心,在其輻射線上弧形設置監測斷面。 C、在湖庫中心,深、淺水區,滯流區,不同魚類的回游產卵區,水生生物經濟區等設置監測斷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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